玖龙纸业关于解除外包劳务用工事项的说明
2008-06-18 09:11:32阅读量:1441 我要评论
2007年12月,玖龙纸业就用工事项分别与红海公司、南方公司签订了劳务外包协议,协议于2008年3月开始履行。此协议约定由红海公司、南方公司向玖龙纸业提供劳动用工,并且双方就合同解除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。
因技术升级革新,玖龙纸业对原料部部分岗位的需求大幅缩减。通过与红海、南方两家公司协商,各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劳务外包协议;同时,玖龙纸业综合两家劳务公司的需求,根据两家劳务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,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,按照国家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及相关法律的规定,主动承担了对涉及的415名劳动用工的经济补偿等费用。据了解,劳务公司也正在积极对签约劳务工提供新的工作机会。
为保障劳动用工的合法权益,在协商过程中,相关劳动部门受邀进行现场督导,并对劳动用工关注的劳动法律法规、经济补偿、人员安置等问题进行现场答疑。政府劳动部门、劳务公司对上述涉及人员,反复做了大量耐心、细致的解释工作。经各方共同努力,截止2008年6月17日,上述415人已有411人与红海、南方两家劳务公司达成协议,并已依法领取相关经济补偿金,后续的员工转移安置工作已在有序进行中。
依照相关法律和《劳动法》要求,玖龙纸业已合法、及时地履行了相应法律责任。玖龙纸业仍将持续密切关注,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圆满完成此次劳动用工安置事宜。
玖龙纸业公关部
二00八年六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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